“检察蓝”守护秦岭生物多样性 每日视点

来源: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3-04-21 14: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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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略阳县地处秦岭范围,境内野生动物多达200余种,其中羚牛、金雕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熊、林麝、斑羚、红腹锦鸡、大鲵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年来,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托“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基地”,多部门跨行业协作,同心协力,共护生物多样性,为略阳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化检察监督,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紧紧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构建“检察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2022年以来,共办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犯罪案件21件22人,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共计5万余元。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意义,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预防侵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实现最佳办案效果。2022年以来,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8件,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相关行政机关高效同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形成共治合力。


(资料图片)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凝聚保护合力。

坚持“保护优先”“公益至上”“合作共赢”的执法理念,按照与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与此同时又通过先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河(湖)长+检察长,山长+检察长机制与县融媒体中心建立的问题线索移交等机制,通过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出发点,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共同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2022年以来,针对涉野生动物保护类案件,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3起,协助解决办案过程中的专业问题。

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四大检察齐发力。

深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依托在陕西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设立的党员工作室,以党建工作为载体,通过党员志愿者、党员办案团队、“生态检察”宣传服务队,密切联系群众,凝聚合力,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自党员工作室成立以来,党员志愿者主动作为,积极提供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案件线索3件;党员办案团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担当。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野生动物保护良好氛围。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题,突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宣传,以“千警进万户”“进知解”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以案说法”,为群众讲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院LED大屏等载体,深入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办理的典型案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自觉,积极营造保护绿水青山,守护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今后,汉中市略阳县检察院将继续以陕西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基地”为重点,强化党建引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融合四大检察职能,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提供更高效的司法保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通讯员 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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